大学非歧视政策
洛约拉坚持所有适用的联邦和州的民权法律和法规,禁止在高等教育的私人机构歧视. 洛约拉不歧视任何员工, 就业申请人, 学生, 或以种族为由申请入学, color, 宗教, 性, 年龄, 性取向, 性别认同或表达, 国家或民族出身, 祖先, 残疾, 婚姻状况, 父母的地位, 军事/资深状态, 或受适用法律保护的任何其他特征.*
这项非歧视政策禁止在就业和提供受教育机会方面的歧视. 因此, 任何洛约拉社区的成员否认, 剥夺, 或限制任何学生的教育或就业福利或机会, 员工, 客人, 基于其实际或被认为属于上述受保护类别的身份而对访问者进行歧视是违反非歧视政策的.
这项非歧视政策还包括保护那些反对歧视或参与任何大学解决程序或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或其他人权机构的人.
如果你对这项非歧视政策有疑问, 第九条, 标题六世 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 第七条 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 美国残疾人法案 1990年(“ADA”),或 第504节 1973年《博彩平台》(“第504条”), 或者,如果你认为自己因属于受保护阶层而受到歧视, 请联系Tim Love, 公平事务执行主任 & 合规或其他公平办公室的成员 & (773) 508-7766或 equity@卢克.edu和/或在网上提交报告 www.卢克.edu/equity.
应该指出的是,虽然 教师手册 用了一种稍微不同的措辞来描述大学的非歧视政策, 这些政策的实质是一致的.